2015年6月2日下午,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合作银行代表在南宁市举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同城化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从2014年起,北部湾进一步放宽户籍居民在经济区内异地购房制度,经济区内户籍居民异地购房,可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同城待遇。研究出台经济区内异地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案,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同城联贷。
今后,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申请条件同城化原则、购房地发放为主原则、本地职工优先原则执行。同时,四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资源整合、建立固定联络机制、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交流与合作,解决四市民众公积金跨地域贷款存在的问题,提高公积金异地贷款效率,维护四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进程。